過期食品可以吃嗎?有效期限、賞味期限怎麼訂?食品過期判斷原則大公開!

過期食品可以吃嗎?有效期限、賞味期限怎麼訂?食品過期判斷原則大公開!

每次清理食物櫃的時候,總是會發現超過有效期限的東西,就會聽到有人大喊「這個已經壞掉了,快丟掉!」,可是總覺得太浪費了吧!

這些食品看起來還好好的,到底這些過了有效日期的食品,還能不能吃?

有些還沒開封耶,也不能吃了嗎?

 

【食品效期怎麼訂?】

 

根據「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」,有效日期是政府要求強制標示

但訂定有效日期的卻是食品製造商,食品上架前,廠商必須依照產品的製程、產品特性不同,找出可能使品質劣變的原因,透過微生物分析、感官品評、物理或化學分析等評估指標,經過這些一連串的步驟,「推估」出有效日期,確保食品食用時的安全性及有效性。

所以有效期限是一個推估出來的「時間範圍」,食品並不會一過那個時間點就馬上壞掉,整個劣變過程是緩慢的持續進行,所以食品到了有效日期,還是能吃!

由於法規規定,廠商訂定的保存期限內,必須負起確保食品在這個期限內不能變質的責任,所以大部分廠商會以食品風味不變的最佳食用時間,也就是所謂的「最佳賞味期限」訂為有效日期的時間點,而不是產品品質開始變壞的期限為標準。

如果效期訂的太長,容易讓我們誤以為是添加了防腐劑,才能保存這麼長時間,對廠商來說也必須承擔更長時間的風險。
訂得太短,在食品還沒劣變前就丟棄,容易造成食物的浪費。

所以廠商會在成本的考量下取得平衡,也關係到我們對廠牌的信任。

 

有效日期如何制定圖表

【那進口食品呢?】

 

對於進口食品的包裝標示,依各國法規要求不同,也有不同的標示意義,例如「use by」和「expiry date」,與國內的「有效日期」定義相似。
另外,「best before」和「賞味期限」則表示在此日期之前,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,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,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,下次購買前可以注意看看喔!

 

【過期食品怎麼判斷可不可以吃呢?】

 

市售有完整包裝的食品都會註明「保存方法」,如果正確、妥善的保存,即使超過了有效期限,還是可以由外觀、氣味、質地、顏色等來判斷可不可以繼續食用。

這邊以「未開封」的食品為主,判斷的方式大概有以下幾個原則:

  1. 飲料類:果汁、汽水、咖啡等瓶裝飲料,注意包裝是否有破損膨脹的情形,有這些情形就不能因為怕浪費又繼續食用喔!
  2. 罐頭類:注意生鏽膨罐凹陷,這表示可能有空氣進入或是細菌繁殖,導致食品變質,不適合繼續食用。
  3. 粉末類:粉末狀沖泡食品如有結塊現象,表示吸收了水氣,容易產生變質,不適合繼續食用。
  4. 零食類:糖果中含高量的糖分,較不易滋生細菌,但若有潮濕水氣就不建議食用;餅乾類如果有受潮軟化,代表已經變質了,也不建議繼續食用。
  5. 油脂類:油脂類有氧化的問題,可以聞聞看是否有油耗味其他異味,如果有也不適合繼續食用。
  6. 調味料類:糖、鹽、醋的成分單純,尤其醋的酸鹼值低,較不會有細菌滋生,即使過了保存期限,只要外觀及口味無異,是可以繼續食用的;但醬油、醬油膏或其他複合的調味料,因成分較複雜,也不可能快速食用完,過了效期就不建議繼續食用。
  7. 其他食品:例如牛奶,如果食品原本應該在冷藏的環境保存,卻放置在陽光直射或高溫下,即使外觀上沒有異狀,也不要再食用了,因為牛奶曝露在高溫及陽光下,會快速變質、酸化、營養素流失,可能會拉肚子的!

其他包裝食品,食用之前,應該檢查看看有沒有發霉異味顏色改變軟爛出水的情形,有這些狀況就丟棄吧!

總結來說,在未開封且包裝無破損的情形下,有效日期是最佳賞味期限的提醒,不小心到了這個期限也不代表食品就已經變質或腐壞而不能食用,可以依上面的原則仔細看看有沒有壞掉,再決定是否丟棄。

但,已經開封的食品或生鮮食品,容易沾上細菌,導致腐敗變質,超過有效日期,強烈建議,不要吃了!丟掉吧!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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